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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2章,条件(第1页)

沈青云看过何春朝的资料。

从资料上来看,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安义县本土派。

他从步入仕途开始,就一直在安义县任职。

整个官场生涯当中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安义县,可以说,对整个安义县的情况,何春朝绝对是了如指掌。

但同样的,这种人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,那就是他跟县里的一些势力,肯定牵扯非常深。

这一点,沈青云比任何人都清楚。

所以。

在面对何春朝的时候,沈青云是相当谨慎的,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缘故,给对方留下什么话柄。

更重要的是,沈青云发现,如果自己不是空降到安义县当这个政法委书记的话,很有可能顶上政法委书记这个职务的人,是何春朝。

换句话说,在他的眼里,自己是抢了他位置的人。

也难怪今天这家伙暗戳戳给自己使绊子,闹了半天这是在闹情绪呢!

"沈书记,有个事情,我能跟您聊几句吗"

何春朝笑着对沈青云说道:"就耽误您一会的时间。"

听到他的话,沈青云眉头皱了皱,但还是点点头:"那好,你说吧,何书记。"

不管如何,对方是个老同志,而且还是政法委的副书记,自己总归得给点面子。

可接下来何春朝的一句话,却让沈青云愣住了。

"沈书记,是这样的,昨晚上我有个晚辈叫肖俊,可能跟您发生了一点误会,您看能不能给他个机会,让他当面跟您道个歉。"

何春朝看着沈青云,平静的说道:"他已经知道自己错了,愿意给咱们县公安局捐五十万现金,您大人有大量,就饶过他这一次吧。"

这一刻,沈青云目瞪口呆。

他瞪大了眼睛,不敢置信的看着何春朝,万万都没想到,堂堂的先政法委副书记,竟然来给一个黑社会讲情。

甚至于,还拿钱贿赂自己。

什么狗屁给公安局捐五十万,那分明就是捐给自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