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千五百零七章 暴怒聂天(第4页)
刘明也过来拦着:"少夫人,您就站一边看着吧。"
身娇肉贵的少夫人,要种棉花先看看吧,闻到味儿估计就熏跑了。
许婉宁笑笑,执意下了地,"没事,我以前干过的。"
她确实干过。
小时候许家还没有发家的时候,许婉宁就生活在一个小庄子里,庄子里有几十亩地,会种各种各样的庄稼,旱地种棉花、大豆,水田种稻谷,许婉宁跟着家里的佃户下过地。
那个时候她年纪还小,家里人也不拘着她,让她玩,估摸着她累了嫌弃了就不干了。可许婉宁不仅没有收手,反倒小小年纪就从中深切感悟到了农民的辛苦。
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,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!
所以,她从不敢浪费粮食,早上看到裴珩不喜欢吃的东西吃一口就扔掉,心疼极了。
可那个魔头,她是不敢说教的。
罢了罢了,珍惜粮食,从我做起!
这样想着,许婉宁没发觉到,周围挤满了做农活的佃户,一个个张大了嘴吃惊地望着许婉宁。
许婉宁已经种好一垄了。
都不需要佃户教,就刨坑松土,施肥,下种子,又盖上,跟他们的动作一模一样。
那一双本来白白净净的手,顷刻间就变得黑咕隆咚了。
可她却一点都不在乎。
佃户这才相信,这位娇滴滴的少夫人,真的如她所说会种棉花,会做农活,而不是显摆自己能干诓他们的!
许婉宁跟着佃户共同劳作,一个上午的功夫,许婉宁干得活不比庄子上的妇人干的少。
身处高位,却能与他们共同同甘共苦,做肮脏下等的活,许婉宁只花了一个上午的功夫,就贴近了八户佃户的心。
许婉宁觉得还不够。
"差不多到吃饭的时间了。我命人杀了头猪给大家改善伙食。所有人,放下活,走,跟我吃肉去。"
无尽的昏迷过后,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。